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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答辩状(枝江黄凌).doc

内容介绍:民事答辩状答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,住所 地:宜昌市胜利四路 22 号。负责人刘胜,支公司经理。电话:0717-6486828 委托代理人:谭诗尧 电话: 现就原告黄凌诉答辩人保险合同纠纷一案,答辩如下:1、保险合同合法有效,保险条款应作为本案的审理依据,被告 已就免责条款进行了明确说明,该条款对双方具有约束力。根据合同 约定原告有先行履行提交各类索赔凭证、证明其损失属于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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